一、 进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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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课 程 |
邓小平理论研究 |
西方经济学 |
货币银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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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学 |
区域经济理论 |
区域经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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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政策 |
区域经济规划 |
城市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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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规划 |
区域融资与投资环境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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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修 课 程 |
城市管理学 |
城乡规划研究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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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 |
城市土地与公共住宅管理 |
战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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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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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可选择的其它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城市经济管理、财政、物价、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研究等。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两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但本种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亦不用参加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2.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3.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4.交免冠照片一寸的4张,两寸的2张
5.交报名费100 元, 交教材费 5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我所和人大研究生院共同组成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进修及交费手续。
五、收费标准
进修费每人两年 18000 元。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书费、资料费自理。参加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7000元左右)。
注:申请学位者须参加每年5月全国组织的针对在职人员的外语和经济学综合考试 ,在各省市均可报考。
六、进修时间
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学制两年。( 2006年8月—— 2008年8月)
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上课时间:周末(每月约两个周末)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自学。本进修班学员需修完本专业所列全部研究生课程。每门必修课程撰写一篇课程论文或两篇读书心得(每篇不少于5000字),及格成绩为60分。申请学位的学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及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程序。
八、学籍管理
由我所和研究生院编号并存档(可供学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查询)
九、班务管理
按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管理,成立班委会并组织校友活动。
十、颁发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审核发给钢印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书;
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且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650043,58650072,13391755461,13391755462
传 真:(010)5865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