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修专业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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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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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课 |
《西方经济学》 |
《货币银行学》 |
《财政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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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学》 |
《房地产政策分析与评价》 |
《房地产市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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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金融与投资》 |
《房地产估价案例》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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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研究(政治理论课) 》 |
《专业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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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修 与 专 题 讲 座 |
《土地开发与经营》 |
《房地产开发案例》 |
《城市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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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管理》 |
《房地产策划案例》 |
《城市经营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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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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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课程安排既考虑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应试需求,又考虑到在职人员吸纳新知的需求。根据学员要求,部分课程可做适当调整。
教学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本进修班学员需修完本专业所列全部研究生课程,申请学位的学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及格成绩为 60分以上(含60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程序。只进修、不申请学位的学员不参加学位申请课程考试,要求每门课撰写一篇课程论文,及格成绩为60分.
二、报名条件 :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 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
3. 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大专学历者,但本类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亦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
三、收费标准:
1. 报名费200元,学费:房地产经济学专业2万元,书费、资料费600元
2. 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辨等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 进修班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在申请学位过中提供假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一经查出,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由个人承担其相关的法律责任,进修费用一律不退。
四、材料准备: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 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用B5纸单页重印);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学位者要提供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正式出版的著作、论文等),目前无法提交的,最迟在课程考试全部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
4. 申请学位者要准备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学习过程用)、两寸彩色照片2张(贴证书用)。不申请学位者请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4张、两寸彩色照片1张。以上材料请在办理进修手续时携带。
五、进修时间安排:
1. 学制一年半。
2. 周末班(适合北京及周边路程较近学员):每月安排一门课程(假期除外),每门课占用2个周末时间。
开课时间:2007年11月15日
六、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学员我们将通过邮局寄发“入学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进修及交费手续。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历水平”。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请注明“土地管理系学费”)
附: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
1. 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
2. 在取得《考试资格卡》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各系组织随堂考试。
3. 房地产经济学: 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含: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含:行政管理( 30%)、土地资源管理(70%)。
4. 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 ,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5.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房地产经济 学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6. 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以研究生院的正式文件为准。详情可参见: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